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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月律師——千華律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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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380

作者:釋空行編撰
ISBN:978-626-7037-68-3
出版日期:2022.08初版
400頁/15×21公分/軟精裝/雙色

見月律師——千華律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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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資料

「言為天下則,行為天下綱」——
見月律師對中國佛教的貢獻,主要體現於四個面向:
「制定寺規」、「整理律典」、「恢復律制」、「擴建道場」,
一掃佛門積弊,令明末清初的律宗復興運動達到顛峰;
近代佛教界之傳戒儀軌,皆以大師住持之寶華山作法為圭臬。
大師不僅整頓佛門戒律,對後世之影響重大且深遠;
並推動慈善救濟事業,為佛教之濟世助人創立典範。
大師一生戮力改革叢林,智慧而又圓融的成就,
實與明末四大高僧比肩,皆為動盪亂世之明燈。

 

見月律師(1602~1679年)一生以弘揚戒律為己任,秉持「是制必遵」、「非法必革」的精神,因此使所住持的寶華山成為戒律森嚴和山門鼎盛的律宗叢林,馳名全國,而有「律宗第一山」、「天下第一戒壇」之美譽。大師更深得當時佛門的耆宿的讚歎,受讚譽為「千華律虎」、「南山道宣律師再世」。當代禪宗虛雲老和尚便為大師作贊曰:
棄道奉釋,夢著袈裟。三學鼎立,代佛弘揚。
嚴淨毘尼,止作儀張。弘範三界,苦海慈航。

大師自傳《一夢漫言》亦受到當代高僧弘一大師如是讚歎:「歡喜踴躍,嘆為稀有。執卷環讀,殆忘飲食,感發甚深,含淚流涕者數十次……」可見弘一大師對見月律師之讚歎與推崇。

 

 

目錄

〔「高僧傳」系列編輯序〕令眾生生歡喜者,則令一切如來歡喜

〔推薦者〕亂世中堅持戒律的法門龍象    陳旺城

〔編撰者序〕復興律宗之「千華律虎」、觀照大師生命

 

示現

第一章 誕生.修道

大師二十七歲,謂眾友云,余誠不孝,父母伯恩未報,大逆之罪難逃,今決志出家懺罪報恩。

出身軍眷

自做道士

龍華盛會

 

第二章 出家.習法

(大師)焚香跪閱至〈世主妙嚴品〉竟,又思初出家夜夢,急欲披剃為僧。

急欲披剃

出家為僧

剛骨凜然

欣慕大戒

 

第三章 萬里求戒(一)

(大師)謂成拙覺心云:「多生曾與彼種不如意因,今當還報,可作善知識想,成就我等忍辱行,切勿起怨恨心。」

近鄉情怯

行腳艱難

抄經聞法

一宿難求

 

第四章 萬里求戒(二)

(大師)登寶華山到常住,禮佛已,周遍隨喜一日,隱隱猶如熟境。詣首座師前頂禮,求學楞嚴咒。

參禮聖境

南京參學

初登寶華山

古林庵乞戒

 

第五章 萬里求戒(三)

成拙自願擔水,送余堂內諷經。成拙擔水畢,專讀《法華經》。余除上殿佛事已,惟閱《楞嚴義海》。

明末亂象

烽火中行腳

初謁三昧和尚

掛單塔院寺

改號「見月」

 

第六章 法門龍象

三昧老和尚云:「今日道場魔事不興,則不顯見月,爾等為法為師,當如彼膽量心行,吾於此期中得人也。」

圓滿受戒

覆講《梵網經》

脫穎而出

研讀廣律

 

第七章 弘揚戒律

三昧老和尚對諸首領上座云:吾老人戒幢,今得見月,方堪扶樹耳。

受紫袈裟

報恩寺傳戒

常住寶華山

成拙法師重逢

第一次離山

第二次離山

三昧老和尚圓寂

 

第八章 智勇護道場

余白眾云:今始安居,切莫怖退,豈無善神冥護;凡有兵馬及土賊到山,余自向前應答,不勞眾人回之。

制定僧約、改革弊病

依律傳戒、以智解怨

土賊騷擾、官兵搜查

智勇雙全、保產護僧

 

第九章 重振寶華山

一切有相,皆歸於幻,由後思前,此猶一夢耳,故題為《一夢漫言》。

第三次離山

第四次離山

高僧讚譽

周濟村民

教誡尼眾

修持般舟三昧

興建寺院

端坐圓寂

 

影響

壹.廣著群書

茲集雖以曇無德部為宗,然於他部互有發明者,悉採用之,此亦南山律祖集大成之式也。

廣著律學

重要著作簡述

 

貳.戒律思想與修持

夫毗尼是正法之壽命者,蓋由戒淨僧真,性遮之業而無染覆;道弘德備,權實之教而克闡揚。

結制戒律之因

以戒為師

別解脫戒

菩薩戒

一代宗師

 

附錄

見月律師年譜

參考資料

 

 

【推薦序】

亂世中堅持戒律的法門龍象

◎陳旺城(佛光大學宗教學研究所創所所長)

本書的主角見月律師生於明萬曆三十年(西元一六〇二年),俗姓許,名衝霄,雲南楚雄人。十四歲時父母相繼逝世,由伯父扶養成人。大師二十七歲,伯父驟然離世,大師為無常所感,又愧於自己未盡孝道,因而興起出世之念。起初大師信奉道教;後來,有一老僧送他一部《華嚴經》,大師閱至〈世主妙嚴品〉時,突然夙慧現前而有體悟,於是捨道入佛。崇禎五年(一六三二),由亮如老法師剃度,法名「讀體」。大師從此依止亮如老和尚,學習佛法。

某日,有兩三位剛出家者來聽經,但其所現的世俗之態惹人嫌惡。亮如老和尚勸誡他們:「出家必須先受沙彌戒,再受比丘戒;行住坐臥等,應當具備諸種威儀,才能稱為僧人。若不受比丘戒,威儀不具足,就不能稱為僧人,會玷汙了法門的清譽。」這番對話讓大師下定決心,作為一個僧人,無論如何要如法受具足戒。這段醍醐灌頂的開示,雖然不是對大師所說,卻觸發了大師的萬里求戒。

亮如老和尚認為當時能如法傳戒的是三昧寂光和尚,但三昧和尚在江南一帶傳戒。江南距離雲南萬里迢迢,來回並非易事,因此多次希望大師打消此念。然而大師不改其志,最終還是展開了他萬里求戒的漫長旅程。

從崇禎六年(一六三三)起,一直到崇禎十年(一六三七),大師歷盡艱苦才從三昧和尚受了具足戒,此後隨侍三昧和尚傳戒傳法。大師為了能如法受持具足戒而不惜捨身的精神,註定了大師未來必定是法門龍象。

崇禎十二年(一六三九),三昧和尚應請入南京寶華山,大師也隨入寶華山受監院一職,為眾講戒。在此期間,大師精研律藏,為各方所推崇;但幾次見到同參不如戒法時,便獨自離開寶華山,以彰顯其不願同流合汙之心志。然而,三昧和尚極為器重大師,兩度將大師尋回。

清順治二年(一六四五),三昧和尚示寂,大師繼任法席,住持寶華山三十餘年,致力於律宗之復興,建樹利生萬千。本書將大師的貢獻歸納為「制定寺規」、「整理律典」、「恢復律制」、「擴建道場」等四個面向,這也是本書最值得一讀之所在,讓我們得以一睹大師屹立不搖的行願,使得明末清初的律宗得以重新振興。

大師於康熙十八年(一六七九)正月二十二日圓寂,一生著述等身;其中,《傳戒正範》仍為我國傳戒之藍本,其自傳《一夢漫言》更是受到當代高僧弘一大師推崇。弘一大師如是讚歎:「歡喜踴躍,嘆為稀有。執卷環讀,殆忘飲食,感發甚深,含淚流涕者數十次……」本書即是以《一夢漫言》為藍本,將大師的言教身教,以更為平易近人的口吻,讓現代讀者們亦得以體會弘一大師的感動。

空行法師是我在佛光大學宗教所的學生。法師自幼品學兼優,又通過高普考,曾服務於國稅局及臺大醫學院,表現優異,深得主管讚賞。由於他在求學期間即研讀佛教的經論,遨遊於浩瀚的佛理,自得其樂。在懇求父母同意後,正當年輕有為之際,毅然放下公職,全心投入佛門的修行,並且解行並重。

法師出家後,曾擔任臺北和臺中道場的負責人,也曾應邀到紐西蘭道場擔任中文佛學老師及大專院校的宗教師。他在研究所時,治學嚴謹,課業優異,為人平易近人,個性隨和。此外,他多年來在醫院擔任臨床宗教師及監獄弘法,並在佛學院授課,貢獻所能,服務社會。身為其師,我亦深感榮幸。

最近欣聞法師應慈濟人文志業中心邀請撰寫見月律師傳,並邀我作序推薦。空行法師能不辭辛苦,將大師的言行忠實再現,讓我們能夠回到三百餘年前一睹大師的堅忍自持。我個人閱讀此書後,除了加深對見月大師的認識,也獲益良多與深感法喜。在此,我很樂意以這篇短文作為簡介,並且推薦給大家。

誌於佛光大學雲起樓研究室

 

【編撰者序】

復興律宗之「千華律虎」

見月讀體律師(西元一六〇二至一六七九年),以下簡稱大師,是中國佛教律宗的中興大師。

關於大師的師承,其師公古心如馨律師(西元一五四一至一六一五年)是明末復興律宗的高僧,為古林派之祖,編有《經律戒相布薩軌儀》一卷。其門下弟子很多,由性理、性璞二位法師繼承其法脈,住持古林寺。

大師的師父是三昧寂光律師(西元一五八〇至一六四五年),承繼如馨律師的志業,繼續傳戒、弘律的大業,並在寶華山開創律宗千華派,著有《梵網經直解》四卷及《十六觀懺法》等,奉如馨律師為太祖。

大師可謂是此派的集大成者,承續兩位律師的志業——中興律宗。大師明確倡導「復興律宗,承繼南山」,將戒律的復興與弘揚帶到最高峰,寶華山成為中國律學的中心,各地寺院之傳戒皆以此為軌範。因此,大師被尊為律宗千華派第二代祖師、南山律宗的後繼者。

律宗千華派以止持、作持二門為宗,尤其注重作持。止持,是「諸惡莫作」之意;作持,即「眾善奉行」之意。此外,千華派主張四分律分通大乘,則與南山宗相同;亦即,其形式上雖屬小乘,然其內容則會通大乘。

大師在律宗的傳承中有極其重要的地位;清初以來,律宗的復興與弘揚,與大師有莫大關聯,因而造就出千華一脈弘律人才輩出的盛況。大師的大作——《傳戒正範》,可謂是近代「三壇大戒」傳戒儀軌的濫觴。近代佛教界之傳戒儀軌,主要以寶華山之作法為圭臬,可見其影響力之大。

大師對佛教的貢獻,主要體現於「制定寺規」、「整理律典」、「恢復律制」、「擴建道場」等四個面向,使得明末清初的律宗復興運動達到顛峰——

 

一、制定寺規

大師初任方丈後,因應當時的寺院流弊,以及當年行腳、求戒時見聞之佛門衰頹亂象,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,制定隆昌寺的十款僧約。其中數款僧約是取消方丈的特權,例如別眾食、收香儀、不須隨眾出坡等特權,改成方丈與寺僧平等,甚至出坡勞務等不落人後的僧約;大師凡事率先親為,帶領眾僧共同遵守寺規。

大師制定的寺規,既符合佛陀制戒本懷,又能契合大眾的根性。大師不僅將佛制的六和敬——「身和同住」、「口和無諍」、「意和同悅」、「戒和同行」、「見和同解」、「利和同均」融入寺規中,並運用「隨方毗尼」的原則,繼承道宣律祖以《四分律》為中心、亦融通他部律藏的思想,來持守戒律,並弘揚戒律。由於大師的堅持,致力於十款僧約的推動,改革當時佛門的弊病,寶華山因此逐漸步向正軌,受到各方推崇,成為當時佛教叢林的楷模。

 

二、整理律典

大師深究廣律,尤其以比丘戒為主,並加以編撰,著有《薙度正範》、《傳戒正範》、《沙彌律儀要略》、《沙彌尼律儀要略》、《比丘尼正範》、《毗尼止持會集》、《毗尼作持續釋》、《毗尼日用切要》、《黑白布薩》、《僧行規則》等戒律的典籍,作為出家眾舉行剃度、授戒儀式之用,以及僧人持戒的依歸。由於大師躬身研閱廣律及弘揚律典,造就了千華派學律的風氣,以及弘律人才輩出的盛況。

 

三、恢復律制

大師一生以弘揚戒律為己任,秉持「是制必遵」、「非法必革」的精神,除了制定寺院清規、整理編撰律典等大業,並且恢復唱方結界、三人一壇受戒、說戒、安居、自恣等廢弛已久的律制;又依律藏興建戒壇,令隆昌寺成為弘揚律宗的道場,依律制如法傳戒。因此,使寶華山成為戒律森嚴和山門鼎盛的律宗叢林,馳名全國,而有「律宗第一山」、「天下第一戒壇」之美譽。

 

四、擴建道場

在諸事完備下,大師自順治十四年至康熙十五年間,對寺院進行大規模修建。經過多年的精心策劃與擴建,寶華山的殿閣、僧堂及寮舍等皆煥然一新,金碧輝煌,極其莊嚴。大師曾說,寺院所有大小規模的修建等,都是補足先師三昧老和尚把隆昌寺改向後所未能完成的工程,藉此報答老和尚恩賜得戒法乳之深恩。

 

大師深謀遠慮,為了護法安僧,永保寶華山的經濟自足,將寺中平時墾植山林、農田和香資的盈餘,陸續購置田地及山場,作為常住的恆產,為寶華山奠定穩固的基業,成為中國東南地區首屈一指的巨剎,令當時的隆昌寺有「三門巨麗,甲於東南」之美稱。寶華山之能於清代屹立近三百年,健全的寺院經濟制度,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。

除了大規模修建隆昌寺外,大師亦修復天隆寺古剎,擴大弘律的事業。此外,大師又開設慈應律院,從事慈善救濟事業,提供孤獨無助者棲息之處,為佛教之濟世助人創立典範。

大師作為一位律學實踐者和弘揚者,一生致力於弘揚戒律,在其英明的領導下,隆昌寺諸事依律制而行,成為傳戒、弘律的大本營,使得沉寂已久的律宗再度大放光彩。大師深得當時佛門的耆宿的讚歎,無怪乎受讚譽為「千華律虎」、「南山道宣律師再世」。大師堅苦卓絕且對漢傳佛教貢獻卓著的一生,便是本書期盼能盡量呈現的。

祈願任何見聞或閱讀本書的人,在菩提道的修持具足一切的順緣,去除一切的違緣,發大菩提心,具足信願行,同生極樂國。

謹將本書的功德至誠回向佛法長久住世,利樂群生;

願所有的具格的善知識法體康泰、長壽住世,並轉妙法輪;

願所有的眾生都能值遇具格的善知識,聽聞正法,發菩提心,速證菩提;

願所有受煩惱眾苦逼惱的眾生,都能蒙觀世音菩薩的願力而得清涼之地;

願所有的病者都能遇到良醫,迅速康復,過有意義的生活;

願所有的亡者都能蒙阿彌陀佛慈悲的接引,速往極樂世界,早證菩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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